第四届全国校园才艺选拔活动
简 章宗旨:
通过举办此次活动,旨在推动普及青少年艺术教育,挖掘、发现和推出优秀的青少年艺术人才,展现我国开展素质教育以来所取得的成果,全面考评和提升青少年的综合素质,全方位、多元化地搭建展示平台,在展现青少年艺术才华和精神风貌的同时,激励广大青少年努力完成学业,以自身所学积极投身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进程之中去,从而切实加强青少年儿童思想道德建设,促进青少年儿童文化艺术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坚定他们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的领导下,推动和振兴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神圣使命的信心,为我国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不懈的努力。
主题口号:
最具权威的艺术盛典 最具魅力的选拔活动
主办单位:
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教育发展中心
世界文化联盟
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培训部
拟支持单位:
中央电视台 中国教育电视台
中国文化报 中国艺术报
各地方电视台(地方选拔阶段) 新浪网
承办单位:
文化部艺服中心培训部上海艺术教育中心 上海迈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参加范围及分组情况:
学前组 4-6周岁 小学组 A组:7-9周岁 B组:10-12周岁
初中组 13-15周岁 高中组 16-18周岁
大学组 19-24周岁 成人组 25周岁以上
评审内容、参选要求、评分标准及时间安排:
一、 内容、参选要求、评分标准:
(1) 器 乐 类:(评分标准10分,音准、节奏、完整性5分;表现力3分;服装1分;综合素质1分)
a、民 乐:弦乐、弹拔乐、管乐等 b、西 洋 乐:钢琴、管乐、弦乐等
c、电 声 乐:电子琴、电声乐队等 d、打 击 乐:架子鼓、爵士鼓、扬琴等
时 长:5分钟以内,演奏一首乐曲,曲目不限、自备服装、伴奏带,超时扣分。
(注):形式分为独奏、重奏、合奏、乐队、器乐组合;除钢琴、架子鼓外其它乐器由选手自备。
(2) 形 体 类:(评分标准10分,基本功、完整性5分;表现力3分;服装、服饰1分、综合素质1分)
a、舞 蹈:民族舞、现代舞、古典舞、芭蕾舞等
b、体育舞蹈:国标、拉丁、恰恰、牛仔舞等 c、武 术:套路、器械等
时 长:5分钟以内,自备服装、道具、器械、伴奏带,超时扣分。
(注):形式分为单人、双人、组合、集体(6人以上)
d、 广告模特:(评分标准10分,动作、姿态、节奏5分;表现力2分;服装、服饰1分; 广告词1分综合素质1分)
广告模特女子:泳装、礼服、旗袍、休闲、广告词
广告模特男子:泳装、礼服、正装、休闲、广告词
时 长:按组委会规定的时长、节奏进行调度、自备服装
(3) 声 乐 类:(评分标准10分,音准、节奏、完整性5分;表现力3分;服装、服饰1分;综合素质1分)
民族唱法、美声唱法、通俗唱法、原创歌曲、乐队等(鼓励有新的表现形式参选;学前 组、小学组、初中组不分唱法)
(注):形式分为独唱、重唱、合唱、声乐组合、歌舞组合等
戏 曲:京剧、地方戏种
时 长:5分钟以内,自备服装、道具、伴奏带,超时扣分
(4) 语 言 类:(评分标准10分,音准、节奏、完整性5分;表现力3分;服装、服饰1分;综合素质1分)
朗 诵:故事、散文、诗歌等
节目主持:命题主持、随意主持
影视表演:小品表演、台词
曲 艺:相声、快书等
时长:3分钟以内(影视表演、节目主持每个项目各3分钟),自备服装、道具、伴奏带,超时扣分
(说明):以上所有项目总决选的伴奏均要求用磁带、CD、VCD、DVD、其它不予使用。(注:歌舞组合不提供耳麦)
(5) 书 画 类:(评分标准10分)
学前组、小学组选拔项目:
书法类选拔内容为隶书,楷书,行书。绘画类分为国画、水彩、水粉、儿童画。其中国
画、书法的纸不小于四尺对开(110*32厘米);水彩、水粉、儿童画的纸规定为(55*39
厘米);参选选手进沪需带上当地选区获奖作品。(装裱好)。
初中组、高中组、大学组选拔项目:
书法类(隶书,楷书,行书,篆书,草书);绘画类(国画——人物,山水,花鸟;水彩,水粉)作品不得小于四尺。参选选手进沪需带上当地选区获奖作品(装裱好)。
(6) 英语口语类:
选拔内容可以自选(包括英语诗朗诵、英语课文、故事、童话、英语小主持、英文歌曲、英语短剧等)。
选拔规定时间:所有组别一律3分钟之内完成(口语表达部分),超时扣分。
回答评委提问(听力)
评分标准: 语音与语调(3分) 单词和语法(2分) 表现力与连贯性(2分) 创 意(1分) 回答评委提问(2分)
超时间扣(1分) 满分为10分
时间及地点安排:
总决选及颁奖晚会阶段:(2008.7 以组委会的即时安排为准) . 上海
奖励设置:
1. 各分赛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立个人奖项和集体奖项。
2. 总决赛各选拔类别按组别分别奖项设立个人奖项和集体奖项。
3. 总决选各类别分别设立:
第四届全国校园才艺选拔活动金奖(1名)
第四届全国校园才艺选拔活动一等奖(10名)
第四届全国校园才艺选拔活动二等奖(20名)
第四届全国校园才艺选拔活动三等奖(30名)
第四届全国校园才艺选拔活动优秀奖若干名
第四届全国校园才艺选拔活动其它单项奖及相关称号
4. 第四届全国校园才艺选拔活动优秀组织奖颁发给选拔成绩优异的单位
5. 第四届全国校园才艺选拔活动伯乐奖颁发给获金奖的选手的指导教师
6. 第四届全国校园才艺选拔活动优秀指导教师奖颁发给获一等奖的选手的指导教师
7. 第四届全国校园才艺选拔活动特别贡献奖,以奖励对本次选拔活动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8. 获奖名单将在相关协办媒体、及活动网站上公布。
9. 获奖选手将获得由组委会颁发的奖牌或证书。
10. 总决选各类别各组别一、二等奖的获奖选手将被邀请参加颁奖典礼。
11. 本次活动在总决选上将特别设立“助学基金”用来资助那些家庭贫困但是在艺术方面很有造诣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2. 本次活动还将设立“最具艺术潜质奖”等特别奖项,除在颁奖盛典上颁发艺术奖金或奖品外,还将在颁奖晚会后对其进行专门系统的包装,并对具备各种条件的选手向各专业团体予以推荐,以真正实现发现、推出和打造“艺术新人”的目的。
13. 组委会及各地协作单位组织晚会节目展示;
14. 优秀选手可作为《女性生活》手册的封面模特(17岁以上);
15. 制作个性光盘,展示选手风采;
16. 优秀作品及个人影像资料在全国赛区组委会网站上宣传;
17. 推荐优秀选手到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北京电视台等著名综艺栏目、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清华大学艺术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和各文艺团体以及各大演艺公司、唱片公司等单位,为选手提供更多的学习及深造的机会。
18. 组织艺术夏令营和艺术培训班,邀请著名作家、书画家、艺术家一对一指导、训练有潜力的优秀苗子。
19. 组织优秀选手参加中外文化交流活动。
说明:参加集体项目的选手均可获得证书,但每个节目只颁发一块奖牌,证书由各分选区组织颁发。
关于公证:
为了保证本次活动的公正性和严谨性,切实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原则,组委会将要求各分选区在选事进行过程中请公证部门进行公证。
代收费用
1、 上海赛区初赛免费,复赛评审费180元(含证书和光碟)。
2、 南方赛区总决赛每人每项2180元。包括参赛评审费、参赛期间的保险费、住宿费(5天4夜)、场地费、接送费(接站,宾馆至赛场4天来回,送站)、用餐(4天)及宣传资料费、管理费等。
3、 3、家长陪同与选手同床每人680元,单占床位的每人1280元。包括住宿费(5天4夜)、接送费(接站,宾馆至赛场4天来回,送站)、用餐(4天)及管理费等。
注:为了便于大赛期间的统一管理及安全,故大赛期间的食、宿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市愚园路1037号2楼 文化部艺服中心培训部上海艺术教育中心
邮政编码:200050 咨询电话:021-62129324
传 真:021-62128370 联 系 人:叶老师(13918922288)
邮 箱:[email]yeqiang@maxto.com.cn[/email] 网 址:[url]www.starsh.cn[/url]
第四届全国校园才艺选拔活动南方总赛区组织委员会
二○○八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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